绘本问答什么是教育观察法?

  • 2018-07-26 10:02:38
    什么是教育观察法?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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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观察法是指人们有目的、有计划地通过感官和辅助仪器,对处于自然状态下的客观事物进行系统考察,从而获取经验事实的一种科学研究方法。由于观察法是有目的、有计划、有严格的研究程序的研究方法。

教育观察的特点[2]

  1.目的性

  教育观察是有目的的感知活动,如果没有明确目的,只能是一般感知,不能称为观察研究。一个明确的观察目的是研究者的行动指向,制约着研究者观察的前前后后。观察前,研究者确定观察任务,观察要解决什么问题,怎样给变量下定义;观察中,研究者尽量排除无关刺激的干扰,收集能够回答观察任务的事实材料。

  2.计划性

  观察研究之前,研究者应根据需要有意识地制定研究计划,对观察的对象要有确定的范围、明确的指标,以求全面地把握观察对象的各种属性,即对观察的时间、对象、范围、仪器、记录方法、过程、注意事项、变通方法等都有事先的计划、安排,保证观察有计划地进行。周密的观察计划可以使观察的效率大大提高,增强所获得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选择性

  作为有目的、有计划的观察研究,由于有明确的观察任务、观察目标,不是一般地、随意地感知作用于我们感官的任何对象,再加上观察时间和精力的局限,在观察活动中,研究者必须根据观察需要去选择典型的观察对象。只有做到对观察对象有所甄别,才能获得符合观察需要的有针对性的观察材料。研究者要从复杂多变的现象中选择典型对象、时间,以获得有代表性的材料,才能解决特定问题。

  4.自然性

  强调在“自然状态”下,对观察对象不加任何干预和控制是观察的最突出特点。与实验法相比较,被观察者的行为比较自然。保证观察的自然性,因而能够获得真实可靠的材料。观察研究中,研究者应努力避免妨碍事件自然发生的一切因素。

  5.客观性

  由于在自然状态下不对观察对象进行干预和控制,因而能够保证所观察资料的客观性。观察的客观性是感性认识上升为正确理性认识的前提。观察所获得的事实材料,实质上是研究者对教育现象或过程的一种反映和描述,观察的客观真实性将直接影响观察分析的正确性。

  观察所获得的事实材料是深入认识教育现象的依据,是科学研究的基础。要提高观察的客观性,一要保证在自然条件下进行观察,对观察对象不加任何干预和控制,这样才能获得真实可靠的材料;二要如实反映现实情况,避免主观偏见,防止个人偏好和猜测臆断,如实记录观察到的结果;三要通过培训观察者、增加观察次数来提高观察结果的客观性。

教育观察法的类型[2]

  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观察法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自然观察法和实验观察法

  根据有无人为干预和控制的情境条件,可分为自然观察法和实验观察法。

  (1)自然观察法,是指在自然情境中;对观察对象不加干预和控制的状态下考察人的各种心理活动和行为表现,搜集研究资料的一种方法。

  (2)实验观察法,是指通过人为地改变和控制一定的条件,有目的地引起被研究对象的某些心理现象,以便在最有利的条件下对它们进行观察,搜集有关研究资料的一种方法。

  在自然观察法中,研究者只能被动地等待观察目标行为自发地出现,而采用实验观察法时,研究者则可以人为地创造一些条件,根据需要改变和控制被观察对象。

  (二)直接观察法和间接观察法

  根据是否借助有关仪器,可分为直接观察法和间接观察法。

  (1)直接观察法,是指观察者凭借自己的感官直接感知观察对象,从而获得第一手事实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如研究人员不带任何仪器设备随堂听课,边听、边看、边记录。

  (2)间接观察法,是指借助各种观察仪器摄录观察现象,获取事实资料的一种研究方法。间接观察突破了直接观察中观察者的感官阈限,可供日后重复观测和反复分析。

  (三)参与观察与非参与观察

  根据观察者是否直接参与观察对象的活动,可分为参与观察和非参与观察。

  (1)参与观察,又称局内观察。它是指观察者参与到被观察者的活动之中,作为其中一员,与观察对象建立比较密切的关系,在相互接触和直接体验中倾听和观察被观察者的言行,从而获得观察研究资料的一种方法。

  参与有两种方式:一是观察者公开自己的真实研究身份,参与到观察对象的活动中去;二是观察者隐瞒自己的研究身份,以一个普通活动者的角色参与到观察对象的活动中去。参与型观察缩短了观察者与被观察者的心理距离。观察者深入到被观察对象中间,能够获得较深层的结构和关系的材料。但是,在参与型观察中,研究者主观因素的介入会影响观察的客观性。

  (2)非参与观察,是指观察者不介入观察对象的活动,通过旁观获得观察研究资料的一种方法。故又称为局外观察。

  一般而言,非参与观察比较客观、公正,但由于未参与被观察者的活动,因而缺乏对所观察资料的深刻理解。

  (四)结构式观察和非结构式观察

  根据是否有明确的观察项目,可分为结构式观察和非结构式观察。

  (1)结构式观察,是指观察者根据事先设计好的观察提纲并严格地按规定的内容和计划所进行的可控性观察。

  在实施观察前规定观察对象和记录标准,制定有一定分类体系的观察提纲;在实施观察时,记录预先设置的分类行为。

  结构型观察是比较程式化的观察活动。观察程序标准化和观察内容结构化,便于操作;观察结果可以量化,便于统计分析。但缺乏弹性,比较费时。

  (2)非结构式观察,是指对观察范围采取弹性态度,不预先确定观察内容和观察步骤,亦无具体记录要求的非控性观察。

  可见,非结构式观察比较灵活,适应性强,而且简便易行。不足之处是观察所获资料较零散,难以进行定量分析和比较严格的对比研究。

  除上述几种主要类型外,观察法还可根据其他标准作如下一些划分:如根据观察结果是关于观察对象的质的特征还是量的特征区分为定性观察和定量观察;根据观察活动的进行是否有规律区分为系统观察和非系统观察等。

  上述观察的各种类型是相对而言的,各种观察类型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补充。关于观察法的分类,有两点需要注意:一是上述各种分类是有交叉的,如自然观察可以是有结构的,也可以是无结构的,而并非是各自独立的;二是上述的一些观察法的类型,有的实际上也是一种观察的策略。

教育观察法的功能与局限性[2]

  (一)教育观察法的作用

  观察是教育科学研究搜集资料的基本途径,是其他研究方法的基础,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调查研究法、实验研究法、经验总结法、行动研究法等其他方法综合运用。教育观察法在教育研究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前提,是产生理论假设的手段。具体来说,教育观察法具有以下作用:

  (1)教育观察可以收集、积累教育资料,是获取原始资料的最基本的方法。观察可以提供有关教育行为的详细的、第一手的资料,如长期观察某一个或某一类型学生的行为表现,完整地记录其成长历程,就可以为教育研究提供一笔宝贵的资料。

  (2)教育观察可以发现问题,是课题选择的重要来源。教育科学领域是一个复杂多变的研究领域,有许多新问题有待去探索和发现。通过观察,可以捕捉教育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得出准确判断,有针对性地提出教育研究方案等。许多重要理论是通过研究者的科学观察得出的。如赞可夫就是通过对课堂教学的长期观察,提出了新的教学结构理论。

  (3)教育观察可以验证假说,是检验教育科学理论的重要依据之一。观察是检验教育理论观点是否正确的重要途径。例如,有种观点认为,学校在学生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但是,通过实际观察可以发现,这种主导作用是有条件的。因为现实中存在不少反教育甚至反社会的行为,这不可能是学校发挥的主导作用。

  教育观察法的优点是:①最大优点是可以在自然状态下获取教育事实资料;②不干扰观察对象的自然表现,可以获得客观、真实的资料,适用范围广;③花费少。

  (二)教育观察法局限性

  1.取样小

  由于受感官和仪器的局限,观察的范围不大,观察样本小,使教育观察法一般限于小样本的研究,在研究对象数量多且分散的情况下难以应用。

  由于取样小,难以将研究结论推论到总体。观察研究易受观察者主观因素的影响,研究的偏差不易发现,从而影响观察结果解释的客观性。

  2.所获材料有一定的表面性

  教育观察大多只能观察到表面现象,不能反映事物的本质;只能观察到观察对象的外在行为,观察不到观察对象的内隐行为、态度、信念等。因而只适用于研究外在的行为,不适用于研究内在态度和信念等。

  3.观察缺乏控制,不能说明所观察到观象的因果联系

  由于在自然情境下观察,对观察对象不加干预和控制,研究者不易把握影响观察对象变化的内在因素和外部条件,较难确定所观察现象的因果联系。观察只能说明“有什么”和“是什么”,而不能解释“为什么”,这样会影响研究的信度。

教育观察法的适用范围[1]

  教育观察法简便易行,不必使用特殊设计的复杂仪器设备,不需要特殊条件,适用于广大的研究范围。它的适用范围有:

  1.对所研究的现象不能控制,如实施控制,就会影响观察对象的真实表现,而得不到客观结论(如研究某教师的教学艺术;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家长之间的冲突与合作等等。这类研究一旦发生研究者干涉研究就会失去真实)。研究的目的是描述对象在自然条件下具体状态,或是需要对正在进行的某些过程描述时适用;

  2.由于社会道德的制约不能对某种现象进行控制研究。如亲子分离对小学生行为的影响的研究,不能人为地将儿童与父母分离开,剥夺儿童的父爱或母爱,只能在偶发事件观察中进行。

教育观察法的工作程序[1]

  了解了各类观察法,还要掌握教育观察法的实施过程才能开展观察工作。观察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1)确定观察目的;(2)确定观察对象;(3)选择观察方法;(4)制定观察步骤;(5)按观察计划进行记录;(6)统计结果与分析;(7)写出观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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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观察法的功能与局限性

  (一)教育观察法的作用

  观察是教育科学研究搜集资料的基本途径,是其他研究方法的基础,既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配合调查实验法,实验研究法、经验总结法、行动研究法等其他方法综合运用。教育观察法在教育研究中有着重要的作用,它是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的前提,是产生理论假设的手段。具体来说,教育观察法具有以下作用:

  (1)教育观察可以收集、积累教育资料,是获取原始资料资料的最基本的方法。观察可以提供有关教育行为的详细的、第一手的资料,如长期观察某一个或某一类型学生的行为表现,完整地记录其成长历程,就可以为教育研究法提供一笔宝贵的资料。

  (2)教育观察可以发现问题,是课题选择的重要来源。教育科学领域是一个复杂多变的研究领域,有许多新问题有待去探索和发现。通过观察,可以捕捉教育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得出准确判断,有针对性地提出教育研究方案等。许多重要理论是通过研究者的科学观察得出的。如赞可夫就是通过对课堂教学的长期观察,提出了新的教学结构理论。

  (3)教育观察可以验证假说,是检验教育科学理论的重要依据之一。观察是检验教育理论观点是否正确的重要途径。例如,有种观点认为,学校在学生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但是,通过实际观察可以发现,这种主导作用是有条件的。因为现实中存在不少反教育甚至反社会的行为,这不可能是学校发挥的主导作用。

  教育观察法的优点是:①最大优点是可以在自然状态下获取教育事实资料;②不干扰观察对象的自然表现,可以获得客观、真实的资料,适用范围广;③花费少。

  (二)教育观察法局限性

  1.取样小

  由于受感官和仪器的局限,观察的范围不大,观察样本小,使教育观察法一般限于小样本的研究,在研究对象数量多且分散的情况下难以应用。

  由于取样小,难以将研究结论推论到总体。观察研究易受观察者主观因素的影响,研究的偏差不易发现,从而影响观察结果解释的客观性。

  2.所获材料有一定的表面性

  教育观察大多只能观察到表面现象,不能反映事物的本质;只能观察到观察对象的外在行为,观察不到观察对象的内隐行为,信念、等。因而只适用于研究外在的行为,不适用于研究内在态度和信念等。

  3.观察缺乏控制,不能说明所观察到观象的因果联系

  由于在自然情境下观察,对观察对象不加干预和控制,研究者不易把握影响观察对象变化的内在因素和外部条件,较难确定所观察现象的因果联系。观察只能说明“有什么”和“是什么”,而不能解释“为什么”,这样会影响研究的

信度

教育观察法的适用范围

  教育观察法简便易行,不必使用特殊设计的复杂仪器设备,不需要特殊条件,适用于广大的研究范围。它的适用范围有:

  1.对所研究的现象不能控制,如实施控制,就会影响观察对象的真实表现,而得不到客观结论(如研究某教师的教学艺;学生与教师、学生与家长之间的冲突与合作等等。这类研究一旦发生研究者干涉研究就会失去真实)。研究的目的是描述对象在自然条件下具体状态,或是需要对正在进行的某些过程描述时适用;

  2.由于社会道德的制约不能对某种现象进行控制研究。如亲子分离对小学生行为的影响的研究,不能人为地将儿童与父母分离开,剥夺儿童的父爱或母爱,只能在偶发事件观察中进行。

教育观察法的工作程序

  了解了各类观察法,还要掌握教育观察法的实施过程才能开展观察工作。观察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方面:(1)确定观察目的;(2)确定观察对象;(3)选择观察方法;(4)制定观察步骤;(5)按观察计划进行记录;(6)统计结果与分析;(7)写出观察报告。

    什么是教育观察法? 第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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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观察法是研究者在比较自然的条件下通过感官或借助于一定的科学仪器,在一定时间、一定空间内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考察并描述教育现象的方法。其特点是目的明确、真实自然、直接翔实。根据不同的标准,教育观察法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教育观察法在教育科学研究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具有自身优点,如简单易行,但也存在局限性。不同类型的教育观察法所需的设计有不同特点,但下列步骤是共同的:明确观察目的和内容;大略调查和试探性观察;选择观察方法;编制观察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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